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第三十九批)》的公示
时间:2021-02-03 14:02:36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根据国家局2019年3月28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遴选与确定程序的公告》(2019年第25号),我中心组织遴选了第三十九批参比制剂(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
公示期间,请通过指定联系邮箱向药审中心进行反馈,为更好服务申请人,反馈意见请提供充分依据和论证材料,电子版反馈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21年1月25日~2021年2月5日(10个工作日)。
联系邮箱:cdecbzj@cde.org.cn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审评中心
2021年1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