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面单泄露隐私 上海市消保委提示:应建立隐私面单体系

时间:2021-12-10 07:00:24   热度:37.1℃   作者:网络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一张快递包装盒上的快递面单包含消费者姓名、手机号、地址,还可以通过手机号查到微信、支付宝等账号,进而了解到你的兴趣爱好、家庭成员等信息……用户个人信息被严重泄露。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手上海市邮政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快递企业应对面单上对敏感字段进行脱敏、去标志化处理,消费者也应主动开启“隐私面单”服务。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9日出台的《上海市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鼓励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采用隐私面单、易撕面单等方式保护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生效,更是给个人信息加上了一把“安全阀”。

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安全,11月23日,上海市消保委联合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上海市快递行业协会,与顺丰、EMS、申通、圆通、中通、韵达、京东、德邦、百世、极兔、安能、壹米滴答12家快递公司召开“快递(物流)企业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座谈会”,共同探讨如何在规范、技术等方面扎紧“篱笆”,堵住信息外泄的“豁口”,真正有效保障消费者的用户个人信息安全。

会上,针对印有用户个人敏感信息的快递面单频遭泄露的问题,部分快递企业表示近年来推出了“隐私面单”服务,在快递包装上隐藏了个人姓名、手机号等内容。但现实情况中,快递企业也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导致隐私面单服务尚未全面普及。例如,一方面,上游电商平台的数据限制问题,上游电商平台对下游快递公司存在订单数据限制,不允许查询全量明文数据。如果再将面单信息进行隐藏,则将影响快递公司正常派件;另一方面,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的商品,快递面单是由商家进行打印,这类打印渠道仍受上游电商平台控制,快递企业则无法支持打印隐私面单业务。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随着个人信息自我保护意识的提升,消费者对快递面单上的信息越来越敏感,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法》对企业应采取的数据保护手段也提出了相应要求,使得企业需要采取各种措施防范数据泄露。对此,上海市消保委联手上海市邮政管理局作出提示:快递企业针对直接揽收的快递业务,应通过隐私协议充分征得消费者同意,并在面单上对敏感字段进行脱敏、去标志化处理,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不被泄露和非法使用;消费者要不断提升安全意识,主动在寄送快递时勾选、开启“隐私面单”服务,隐藏手机号码等用户个人信息的关键内容;相关电商平台与快递企业要协同配合,推动上下游企业联合建立隐私面单体系建设,有效防范个人信息安全泄露的情况发生。

据悉,目前参会的12家企业均已书面回复其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方面业务的开展情况及改善措施。其中,安能、极兔、申通、顺丰、韵达、圆通、中通表示,在自有业务中已开通隐私面单业务。德邦则表示已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研发新的脱敏功能,并在年底对自研系统上线隐私面单功能,预计明年年初开展城市试点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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