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传播新冠病毒最高可判死刑,专家解读适用条件
时间:2020-02-04 20:27:1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俊)日前,黑龙江省高院制发《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提到要依法严惩疫情防控涉及的9类36种刑事犯罪,包括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危害公共安全的,最高可判死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告诉记者,故意传播病毒法定最高刑确为死刑,但需满足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条件。这是为起到威慑作用,希望大家重视疫情防控。
法定最高刑死刑需满足系列条件
黑龙江省高院表示,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明确,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表示,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法定最高刑确为死刑,但需满足故意传播,致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条件。
如何认定是否故意?阮齐林介绍,故意的认定比较复杂,需要结合个案。“比如没有确诊没有被收治,多次出入公共场所等,这时就不能恶意揣测、不能简单判断。”
致人重伤、死亡的后果则需要证明因果关系,行为人与多少人接触、有多少人因此染病造成重伤、死亡,并作出证明,实践中认定比较复杂。
刑罚适用时会考量具体个案情况
记者注意到,近日多地都有出台相关文件,严打涉疫情防控的刑事犯罪。
湖北省公安厅出台文件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在公共场合向他人吐口水、患有或疑似感染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黑龙江省高院文件中提到的多项犯罪行为,最高法定刑均为死刑。
阮齐林表示,这是为起到威慑作用,希望大家重视疫情防控,尤其是已经感染的患者,不要出现私自跑出来不戴口罩跟别人接触,故意传播等情况。
“但刑罚在适用时会考量个案情形,考虑感染者、被感染者、病毒传播者等各方面情况。”阮齐林说。
阮齐林认为,因感染被隔离或疑似感染仍私自外出等行为,很愚昧也有可恶之处,但他们或许没得到很好的照顾,对隔离收治情况不了解,或许是有个人需要。“对普通民众,刑罚的拳头高高举起来,但要轻轻落下。”
他提醒,应多传播传染防疫的知识,包括引进传染病的灾难片等,为民众启蒙。
新京报记者 王俊
编辑 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