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考核指标、健全机制、加大投入...医疗机构如何落实「强基层」?重点在这里!
时间:2023-04-16 21:13:37 热度:37.1℃ 作者:网络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针对《关于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提案》作出答复。
在这份答复中,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涉及的考核指标、绩效管理、乡村医生身份和待遇等问题,都有了明确答复!
No.1
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指标,明确了!
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是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各基层医疗机构地域差异、功能定位不同、发展水平不一致等因素,服务质量和效率参差不齐。
为推动解决这些问题,2020年国家版《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有了明确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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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主体:国家指导,省级细化完善,县级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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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对象:公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办可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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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重点评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服务效率、医疗质量与安全,具体如下表:
值得关注的是,上述考核文件出台后,各级积极组织开展,北京、天津等26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结合实际出台本省份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相关文件;吉林、上海等13个省份结合实际,新增部分指标;安徽、青海等3个省份扩大覆盖面将村卫生室纳入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浙江、安徽等20个省份以考核结果为导向建立与核定财政拨款、干部任免、医保资金拨付等挂钩的奖惩制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将继续研究完善绩效监测评价方案,进一步优化指标权重和评价维度,强化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发挥“指挥棒”作用。
No.2
身份、待遇、培训、养老、退出机制
乡村医生各项规定十分清晰
近年来特别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稳步提高。但也要看到,乡村医生队伍仍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难以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国家层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对乡村医生的功能定位、教育培训、收入待遇、养老和退出机制等作出相应规定。明确加强县域卫生人才一体化配备和管理,鼓励实行“县聘乡用”和“乡聘村用”,保障乡村医生待遇。
详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
另外,2020年6月施行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多渠道收入补助机制,更是为村医队伍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在地方上,有关乡村医生的落实政策也陆续下发,据梳理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典型案例了解到,主要涉及编制、补贴、养老等方面。
编制方面:
各地通过推动“乡聘村用”、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多种模式,创新人才使用机制,解决村医身份问题。
1.甘肃规定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将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管理;
2. 浙江绍兴柯桥区已为村卫生室核增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录用为乡村医生即纳入编制管理,在收入分配、养老保障等方面与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待遇方面: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和一般诊疗费是乡村医生主要收入来源。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人均补助标准从2009年的15元增加到2023年的89元。
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82.5亿元,其中33.5亿元用于村卫生室。
3.各地出台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多数为5元),河北、天津等地将标准提高到10元。
4.多数村医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获取签约服务费,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5.部分地区对村医给予专项补贴。重庆、贵州、云南按村医每人每年3600—480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助。
养老方面:
各地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1.在岗村医可以按照规定,根据不同身份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已有16个省份明确了在岗村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湖南、贵州等省对在岗村医参加养老保险给予补贴。
2. 对于老年离岗村医,全国多数地区都向老年离岗村医发放生活补助。如安徽、江西、河南、青海等省还对在村卫生室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300元的养老补助等。
No.3
以基层为重点,继续加大投入!
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8万个,基层卫生人员443.2万人,全年诊疗量42.5亿人次,与上年相比增加1.3亿人次,占全国总诊疗人次的50.2%。
从数据来看,国家卫生健康委明确表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得到了持续提升。
聚焦今年近三个月,有关基层卫生健康发展的国家重要文件已发布近十余份,同时明确了下一阶段基层医疗改革方向和目标。
2月23日,两办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建设一批中心卫生院,还涉及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实行分类养老.....
3月23日,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要建立健全符合基层功能定位和服务特点的评价评审体系,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国家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强化绩效考核,将服务质量数量、运行效率、患者满意度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
当前,以基层为重点的医疗改革进入深水区,各项要求和配套措施正在不断细化和落实当中。
下一步,国家还将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营机制和薪酬制度改革、稳定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推动落实配套政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良性发展。
来 源:基层医声公社、国家卫健委官网信息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