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那天,我一个人去医院做了人流手术,被追来的妈妈堵在候诊厅。气疯的妈妈一耳光重重扇在我脸上:「你是不是出去乱搞了?你老公那么好的男人不知道珍惜,真是个破鞋!」
丈夫赶来将我抱在怀里。我高烧烧得浑身滚烫,喃喃着问妈妈:「妈妈,你为什么要生下我?」
当她理解这句话的时候,一切已经晚了。
我第一次知道游戏,是看比我小两岁的弟弟玩「拳皇」。在那个缺少娱乐的年代,电子产品并没有像现在一样流行起来,家里拥有一台小霸王游戏机,对于孩子来说,实在是太光荣、太值得炫耀了。我深深地着迷于那彩色的画面,那上下跳动的人物、时髦的「哔哔」声。
每次,三年级的弟弟带着一大群朋友,仿佛嗷嗷待哺的雏鸟般呼啦啦地涌入客厅时,就是我最开心的时刻。
因为我终于可以假借着扫地的借口,迟迟地赖在客厅里,把垃圾从东赶到西,再从南赶到北,时不时地偷瞄一眼屏幕。
看着那积分的一点点上涨,在怦怦的心跳声中,我多么快乐啊。
我喜欢能一点一滴积攒起来的事物,好像我手上的日记本,只要一页页地记下去,终会有通关完成的一天。
我想象我的人生也像通关游戏一样,只要努力一点,再努力一点,经验条拉满,笑容和鲜花组成的大礼包就会在终点处迎接我。
妈妈会说:「我爱你,最最。」
爸爸会说:「去吃零食吧,最最。」
可是那天,在我又一次把垃圾在脚下赶来赶去时 妈妈夺下了我手里的扫把,淡淡地看着我。「许最最,回你自己的房间去。」
在大人面前,我的小聪明不堪一击。
我羞愧地回到房间,把我的秘密说给日记听。「我想玩一次小霸王。」我写道。
如果我能玩小霸王,就也会有一群人愿意跟着我呼啦啦地涌入房间。
他们会和我聊天,讲笑话,我就有了朋友。有了朋友,我就不再是爸妈嘴里「阴暗的小孩」。
这样,他们就会爱我。
这就是那份终极大礼包里被鲜花簇拥的奖赏。
他们会爱我的,只要我是一个足够努力的玩家。
2
妈妈在生我时候难产,一度被诊断为无法再次怀孕。她和爸爸看到我时,眼中的失望是不加掩饰的。
但木已成舟。爸爸抽了两支烟,说:「就给她取名叫「最最」吧。」
没有更好,只有最好。既然生不出那个更好的选项,就只能在这个身上拼尽全力。
他们在只有 0 岁的我身上倾注了所有的心血,绘画班、音乐课、语言表达培训。
在我无法回忆的时刻,我享受了父母全部的爱。
直到两年后弟弟出生。
课程没有被停掉,还变得更加丰富,只不过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除了保姆阿姨,不再有人会把目光投向我。
所幸,我没有那段被爱的记忆。我捡着弟弟不要的书看看,捡弟弟不要的零食吃吃,生活有滋有味,我觉得自己过得挺好。
只是我也学会了看家里所有人的表情。我知道吃零食只能在夜里,作业要第一时间写完,书包一天检查两次,因为如果忘带了东西,不会有人来学校给你送。
我的经验值在一点点上涨。我知道回家不同的公交线路,弟弟不知道,因为爸爸会开车接送;我知道食堂的包子一块二毛,弟弟不知道,因为他在家吃早餐;我知道怎么扫地拖地,怎么洗碗择菜,怎么泡方便面,弟弟不知道,他们没有给他知道的机会。
我更加努力地干着这些。我在日记里写道:「爸爸妈妈,你们看,我会比弟弟知道得还多。」
相关Tags: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