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我看着徐小晴还有余温的尸体,咽了口口水。
她居然,就这么自杀了。
但那个亮着灯的卧室里,显然还有什么东西,在等着我。
我听到了男人「哼哧哼哧」的闷哼和喘息。
那个房间里,有个人。
而且我能感觉出来,那个男人,才是这个味道的源头!
他就是我今晚,要杀的人。
我小心走过去,慢慢顶开卧室的门。
而眼前的一幕,再次让我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一个大概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
正用一把水果刀,拼命在身上刮着什么。
他的身上就像被凌迟过一样,被刀子刮得血肉模糊。
整个人,就像是变成了一个血人一样。
但他依旧没有停下来,他还在用刀子拼命刮,血从他全身不停向外溢出。
而在这浓稠的血腥味里,我闻到了。
是那个味道。
那个味道,就从眼前的男人身上,就从他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液中,源源不断地涌入我的鼻腔。
「是你,杀了我姐姐,对不对。」
男人抬起头,错愕地看向我。
「去死吧!」
我低吼一声,朝着男人扑了上去。
男人尖叫着从床上滚下来,
和我扭打在一起。
然后,我感觉到他一只手忽然抓起刀,
猛地刺向我的肚子。
「草,哪里冒出来的畜生……」
男人躺在地上,呢喃道。
腹部,传来一阵冰凉的感觉,
刀还留在我的身体里,
那些温热的血液蔓延过冰凉的刀尖,
向着身体外流去。
我趴在地上,闷声呻吟,让自以为得逞的男人,放松了警惕。
他头后仰,枕在墙上,开始喘息。
我等的,就是这一刻。
忽然,我再次朝着男人扑了上去,
这一次,他完全没有防备。
我就这样,将早已准备好的利器,狠狠插进男人的脖颈。
血从男人的脖子里喷涌而出。
而我只是死死抱住男人。
「去死!去死!去死!」
我的脑海里只回荡着这几个词。
姐姐,你在吗,你快看啊,我替你报仇了。
17.陈念篇
凌晨,还在迷迷糊糊的我接到局子里的电话,
说昨晚,市里一连发生了三起命案。
我匆忙从床上爬起来,在电话里,跟联系我的小郭了解案情。
「第一起,发生在还没建好的城郊公园,死者叫庞严,是我们市人民医院呼吸内科的医生,29 岁,身上有多处刀伤,初步判断死因也是这个。」
「第二起,发生在幸福街小区,死者是一对父女。女孩叫徐小晴,是一名服装店的店主,死于自杀。我们调查过,她……」
对面还没说完,小灵通在这时候却忽然没了电。
我将手机扔到床上,叹了口气,只能先去局里了。
等我匆匆赶到局里的时候,局里留守的同事说,小郭他们都去第二起命案的现场了,让我也过去。
等我赶到幸福街小区,天已经快破晓。
命案现场在二楼,我一进门,就看到小郭还有法医小陈都已经到了。
客厅的地上放着一具女性尸体,盖着白布。
我猜,就是那个叫徐小晴的人了。
「什么情况?」我问道。
「徐小晴这边的案子,倒是并不复杂,因为她留下了一封遗书,遗书里说,城郊公园那个死掉的医生庞严,就是被她杀的。」小郭看到我,走过来说道。
「原因呢?」
「他俩原本是恋人,但后来因为徐小晴得了一种病,就跟庞严分手了。
「庞严原本有了新的谈婚论嫁的女朋友,但他好像还是忘不了徐小晴,两个人在前段时间又有了联系。
「不过在一次约会的时候,徐小晴发现庞严还是接受不了自己的病,因爱生恨吧,就决定把庞严杀了。」
「什么病?」
「梅里克病。」
「啥?」我看着小郭,一脸疑惑,这是我从来没听过的一种病。
「一种极其罕见的遗传性皮肤病,属于鱼鳞病的一种,全球不过才几千例,真没想到在咱们这种小城市也能遇上。」
旁白的法医小陈冷静地说道。
什么皮肤病?
我走到地上的那具尸体前,掀开一角白布,才看了一眼,就忽然感觉浑身有些发毛。
看得出,徐小晴生前是一个很美丽的女孩。
但她腹部,四肢上的皮肤,
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简直不是人类的皮肤,而像是某种爬行动物,甚至比爬行动物的皮肤还要恐怖。
「行了,看看里面吧。」
小陈提醒我,我才想起来,里面还有一具尸体。
「里面,徐小晴的父亲?他是怎么死的?」
「你看了就知道了。」小陈神秘地说道。
等我走进去,眼前的一幕,再次让我感到大惑不解。
一侧的墙上,靠着一具赤裸的男尸,男尸身上血肉模糊,但残留的皮肤上,能看到和徐小晴身上相同的可怕模样。
而地上,居然还躺着一个……
「一只,边牧?」
「对,徐小晴的父亲,就是被这只边牧咬死的。」
这……
这只边牧,浑身脏兮兮,看起来应该是一只流浪狗。
它腹部被插了一刀,已经活不成了。
不过,我却总觉得,它怎么有点眼熟。
它长得好像是三年前,那个遇害的失足女孩家里,
我碰到的那只小边牧啊。
我走过去,仔细查看这只边牧的尸体。
不会错,就是当年那只小边牧,它脖子上还挂着那个写着它名字的狗牌。
本来,我还想要收养它,但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溜走的。
「查一查!」
我站起来对小郭说道。
「啊?」
小郭被我吓了一跳。
「查一下这个男人的 DNA,跟三年前在彭家湾小区,那个遇害的失足女孩家残留的疑似凶手的毛发比对下,看看是不是一致!咱们局里今年,不是终于也能做 DNA 鉴定了吗?」
18
DNA 的鉴定结果显示,那个男人,也就是徐小晴的父亲,确实就是三年前那起失足女孩遇害案的凶手。
这个结果,令我们相当震惊。
梅里克病会给病人带来极大的心理负担。
从国外的一些数据看,有一定程度的梅里克病患者,最后都会发生极端行为。
三年前徐小晴的父亲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杀死了那个失足女孩。
但更让我们震惊的是,这只边牧,究竟是怎么找到徐小晴的父亲的?
「气味。」小陈后来对我说道。
「狗能辨别出几千种味道,连癌症病人都能闻出来,这只边牧,应该也是闻到了梅里克病这种罕见病,所散发出的独特味道。」
这真的是很不可思议。
因为据我们后来的了解,徐小晴的父亲在杀人后,曾经带徐小晴搬到别的城市。
一直到去年才又回来。
而且因为徐小晴父亲病情的恶化,在搬回来后,他就再也没出过家门。
这只边牧,居然为了替自己的主人报仇,足足等了三年。
想到这里,我和同事,居然都有点伤感。
「能查到那个失足女孩最后葬在哪里了吗?如果可以的话,把这只边牧,也埋在那个女孩旁边吧。」
我对小郭说道。
而这个结果,也得到了大家的同意。
回到家,客厅传来一声狗叫。
我家的金毛屁颠屁颠跑出了迎接我。
其实它到我家也没多久,这是我前不久,在收容所领养的。
虽然一到大晚上就很聒噪,但性格特别好,相当黏人。
我抚摸着金毛的脑袋,它在我手心不停蹭来蹭去。
「嘿,哥们儿,听说你之前也在流浪,也不知道见没见过那只边牧。
「它啊,在这个城市里流浪了三年,就为了亲自给自己的主人报仇。
「想想,这小狗身上,还真有种古代侠士的风范啊。」
金毛的嘴里,发出了几声低沉的呜咽。
就像是听懂了我说的话。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