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臻是安国公府的庶女,常年在闺中,不常出来露面。她乖乖巧巧,不爱说话,嫡母和嫡姐知晓她虽有倾城之色,但出身卑微,以后也只能嫁个寻常人家,所以平常总是苛待阿臻。 只有皇帝身边的亲信知晓,阿臻并未在安国公府中,而是皇帝一手带大,皇帝还是秦王的时候,就将阿臻带在了身边。...
明臻在外看来一直都是不受宠的庶女,从来都是怯生生的被挤在诸位姐妹的边缘。
她先天不足,从小说话就晚,到了五岁,还是只能结结巴巴说几句话,脑袋也不太灵光,常常沉默的一人跟在众人的身后。
现在却被带去了长公主府,这也是她第一次离开家门。
夫人之所以要带明臻去,是因为明臻的迟钝,能衬托出嫡小姐的聪慧。
而且明臻年龄太小,贵族小姑娘都生得粉雕玉琢,明臻这个小小美人胚子,是精致中的精致,除了过分丰润一点外,带出去也不丢人,反倒会让别人夸夫人大度,一个庶出的女孩子也养得这般好。
只是嬷嬷对待明臻实在不上心,打了个儿盹儿的功夫,就把明臻给弄丢了。
长公主府实在太大,明臻仅仅五岁,长得又矮,树木草叶葳蕤,在她的眼中,月季花丛是高大的,现在是秋天,处处可见的墨菊也是高大的,这些都被打理得极好,小径两旁都是这些花丛和一些结着珊瑚珠似的果子的灌木。
明臻走了半天,小短腿都酸了,还是没有走出来。
忽然听到一阵琴声,明臻下意识的便顺着琴声而去。
琴声悠悠,风声潇潇,天本就是阴的,现在淅淅沥沥的下了小雨,明臻小手拨开花丛,慢慢的穿了这片湿漉漉的地方。
等她走出去的时候,身上满是点滴雨水,发丝也被打湿了。
耳畔突然传来一道尖尖细细的声音:“哎呦,这是谁家孩子走丢了?怎么跑到了这里?”
明臻小时候就长得美,所以格外惹人爱怜,一双撩人心弦的眼睛,眼睛尤大,比大眼睛的孩童更大一些,瞳仁乌黑,瞳仁周围隐隐泛着淡淡的墨蓝,初生婴儿般,眼白又干净,所以黑白分明,且带着深深水意。
大多人都拒绝不了这样眼睛水汪汪的漂亮小孩子。
眼下看到明臻的时候,李福忍不住笑:“殿下,这个小孩子长得真可爱,皇贵妃膝下那位被夸的天花乱坠,连这个半分也比不上呢,不知道谁家夫人这么有福气。”
以明臻现在痴痴笨笨的头脑,她压根听不懂李福在说什么。
她只懵懵懂懂的看着这个陌生人。
李福长得十分讨喜,面白无须,一双精光四射的小眼睛弯弯的,脸上还挂着和善的笑,别人私底下都称李福是“笑面虎”。
见到这个小姑娘双眸澄澈,神情天真,李福不由得生起了好感。
殿下近日又遭算计,心情不佳,李福想着这天真无邪的孩子长得可爱,让人看到就开心,且不知谁家稚子,落水或走丢了就不好了。所以把明臻抱了起来,抱到了高台之上:“殿下,您看看这孩子。殿下长这么俊,以后有了小郡主,肯定也是这样的漂亮。”
明臻这才看到高台之上抚琴的少年。
少年身着玄色衣袍,五官凌厉,俊美无俦,入眼只见他眉飞入鬓,有一双深邃狭长的眼睛,冷冰冰的不似真人。
李福用手帕给明臻擦了擦脸:“有点脏,身上淋了雨水,奴才让厨房的人煮点姜汤,别让这小家伙冻坏了。等下再问问长公主,是谁家孩子丢了,大概是哪个大人家里的小姐。”
他把明臻放在了地上。
明臻鞋子上都是泥,外衣簇新,袖子往上一卷,露出一截里衣,里衣原本应该是粉色,现在洗得泛白,破破旧旧,和簇新外衣完全不符。
明臻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盯着桌子上的糕点,张嘴咬住了食指,一副馋猫相。
少年拈了一块糕点,手指修长玉白,看起来便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一双狭长冷眸注视着明臻的眼睛:“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的声音亦是清冽的。
明臻知道自己名字,她目不转睛的盯着少年手上的玫瑰酥:“阿臻。”
少年把玫瑰酥喂了她。
小小的圆圆的一枚,她一口全吞了,嚼也不嚼就咽下去,结果卡在嗓子眼,一张小脸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