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错过的期望》讲的是林归陈妙的故事,作者林归。希望本书能给大家一个好的心情:刚拒绝了林归的时候,我俩也尴尬了几天,不过几天过后就好了,毕竟二十多年的情分在,做不成恋人还是要继续做朋友的。之前还有人说我把林归当备胎,被林归用眼神射杀了好几遍,最后那人再也不敢提「备胎」俩字儿。...
我和林归从一生下来就是邻居,打打闹闹又平平淡淡地一起度过了二十多年的春秋。
工作以后,我俩都从家里搬了出来,但我俩依然是邻居。
——房子是我们还小的时候两家父母就合计着买到一起的。
到了十一楼,我没进自己屋,直接输了密码推门进了林归的家。
果然如他所说,他在家里等我。
房间里开着落地灯,晕黄的,沙发上的男人嘴里咬了根烟,听到门口的动静抬头看了过来。
房间里寂静无声,我和他都默契地没有说话。
在我褪去高跟鞋的同时,他将烟体在烟灰缸中碾灭。
随后,他两臂伸开,朝我展开了怀抱。
我慢慢悠悠晃过去,跪坐到他身上,抬手搂住他的脖颈,也被他抱了个结实。
我把头埋在他颈间,闭上了眼。
他是避风港,也是补给站。
宽厚的大掌顺着外套钻进去,摸到紧身连衣裙下惹火的身材。
「去见那个男人,穿成这样?」
我嗤笑一声,右手揪上他硬茬茬的短发,在保证不斗鸡眼的情况下,将脸和他离得极近。
「你这张脸,看久了,其实也还行。」
类似于深夜丛林里野兽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把我整个人都浓密地裹进去。
他眼神幽暗,猛地一口咬上了我的嘴唇。
我揪着他短发的手瞬间失了力,仅是虚虚搭在他的发间。
这个男人,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也是我唯一睡过的男人。
我尝试过努力地去爱上他,可并没有如愿。
我是一个很肤浅的人。
我喜欢帅哥,喜欢穿漂亮的衣服,谈最典型的快餐恋爱。
或许因为每一段感情我都投入真心,认真对待,所以「渣女」这个称号暂未落到我的身上。
男友换了一茬又一茬,林归却是一个女朋友都没谈。
我知道林归喜欢我,可我不喜欢他,要是我俩互相喜欢的话早就在一起了,何必要等这么多年。
我总不能耽误人林归吧,所以在他第一次鼓起勇气和我表白的时候,我就果断拒绝了,让他看看别的女生。
要问林归哪里不够好?其实他都挺好的。
脾气好,身材好,长得高,气质又好,家里条件还挺好,最主要和我还青梅竹马二十来年,比其他任何人都要熟悉。
但就一点,他没长在我的审美点上。
倒不是说他长得不好。
相反,从小追他的人,比之我一点都不少。
极精干的短发,186 的身高,五官完美不显女气。
一张脸以那双眼睛为甚。
内双,狭长而危险,眼尾像挂了钩子。
不笑的时候像覆了寒霜,清冷又桀骜。
轻轻一眯,所有危险便蓄于一处,等待着最佳时机,倾巢而出。
大概是这时时刻刻又无法隐藏的男人味,多年来被戏称「行走的荷尔蒙」。
每次一见着他,都有一堆妹妹在旁边悄悄喊,好帅好帅。
但是吧,
我喜欢花美男,可他野得像头豹。
你说说,这点儿没对上,咋喜欢呢?
所以我说我是真的很肤浅。
刚拒绝了林归的时候,我俩也尴尬了几天,不过几天过后就好了,毕竟二十多年的情分在,做不成恋人还是要继续做朋友的。
之前还有人说我把林归当备胎,被林归用眼神射杀了好几遍,最后那人再也不敢提「备胎」俩字儿。
再后来,我有次生病,他在外面按了半天门铃我都没出去,他打电话问了我密码,进来以后忙前忙后,喂我吃完药之后他蹲在我床前,看了我很久。
「试一次吧,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