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主人公是宋岱岩王曦的书名叫《高冷舔狗宋岱岩》,是最新的一本言情类型的小说,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节选:我那天一直守到他醒过来,他的眼睛有些懵,我站在他床边笑了笑,对他说:「宋学长你好,我是王曦,昨晚医药费一共是两千四百五十六元,打车费用是一百四十七元,加个微信你转给我?」...
所以我成了他的女朋友,并从此分分合合纠缠七年之久,震惊掉了我和他身边朋友的下巴。
按照他的一位朋友的话来说,就是我们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我是个目标很明确的人,成绩优异,人生的每一步我都有合理的规划,他不一样,他对所有的事物都是漫不经心,永远都是走一步是一步的人,从没见他对什么事上过心。他不但散漫还花心,在花花世界的花花草草中游走,片叶沾上身却从来不上心。
哦,不对,还是上过心的。
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刚结束上一段的恋情,后来即使我和宋岱岩在一起七年之久,但顾姗姗是唯一一位让我听到名字就如临大敌的前任。
我想这应该是唯一一位他心动且深爱过的女孩。
我第一次碰见宋岱岩是在一次社团活动上,他半倚在社团门框上低头玩手机,侧脸的轮廓像刀刻的一般,我忍不住多看了两眼,旁边有学妹半羡慕半感叹的说一句:「是宋岱岩诶,应该是在等他女朋友吧。」
我顺着她下巴努动的方向看过去,一位高挑长卷的背影,没看见正脸,但想来应该也是漂亮的。
第二次遇见他是在深夜的校外,我代表学校去北京参加一个高校联动竞赛,赛事结束后我连夜赶回学校,当时深夜,又大雨滂沱,我从出租车上下来顶着雨往校门内狂奔,然后在校门口遇见了他。
一开始我没认出来他,校内墙角一抹黑乎乎的影子靠在那里,我犹豫了一下,打开手机的后置灯光走过去看了一眼,是他昏迷的靠在墙角,雨水将他的头发冲湿,贴在额头上,没了以前嚣张漫不经心的气质,倒显得有些可怜。
大概色令智昏,看见他我连最后一丝犹豫都没有了,我叫了出租车,送他去了医院。
他喝了太多的酒,暴雨又引起了高烧,后来我时常和他开玩笑,说他这条命是我捡回来的。
是不是我捡回来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差点把我的命搭了进去。
我那天一直守到他醒过来,他的眼睛有些懵,我站在他床边笑了笑,对他说:「宋学长你好,我是王曦,昨晚医药费一共是两千四百五十六元,打车费用是一百四十七元,加个微信你转给我?」
他回过神后微眯起眼睛笑,那种漫不经心的气质又来了,把我迷的心跳如雷鼓。
他住了七天院,每天我都给他送鸡汤,送到他出院的那天,他终于记住了我的名字,然后勾着唇角笑,问我:「你是不是在追我。」
阳光从不大的窗户透进来,能看见空气中细小的尘埃,我佯装镇定,反问他:「你才看出来?」
后来我追了他六个月零三天,在第四天的时候,那天是圣诞节,我们一起在校外的餐馆吃饭,我正在专心致志的给他剥虾,然后我听见他说:「王曦,在一起吧。」
我剥虾的手一顿,顿了很久,最后我没抬头,继续一边剥虾一边轻声回:「好啊。」
真是无足轻重且很平淡的开始。
他没提喜欢,没提感情,一句轻飘飘的在一起,我就甘之如饴的朝他奔赴过去。
可那时是真的很开心啊,开心的吃完饭后我一个人打车去医院打了一个小时的点滴。
因为我对海鲜过敏。
是真的满心欢愉啊。
隔天醒过来已经早上八点了,我难得醒的这么晚,大概是前天晚上实在太累的缘故,醒过来的时候我规规矩矩的仰面躺着,即使盖着被子,还是觉得有点冷。
他很怕热,屋内的空调温度永远都是打到最低,刚刚住在一起时,我一直不习惯,经常半夜被冻醒,然后裹着被子往他怀里钻,手脚攀上去,像抱着一个火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