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笙笙留不住》讲的是郁笙花辞的故事,作者郁笙。希望本书能给大家一个好的心情:订婚的前一天,他出车祸失忆了,醒过来指着我骂道:「你就是个替身,认清你自己的身份。」相识五年,从校园差点到婚纱,果然替身就是替身,永远也成不了正主。如今正主回来了,还要替身何用。...
订婚的前一天,他出车祸失忆了,醒过来指着我骂道:
「你就是个替身,认清你自己的身份。」
相识五年,从校园差点到婚纱,果然替身就是替身,永远也成不了正主。
如今正主回来了,还要替身何用。
所以后来……
我当着他的面强抱了他小舅舅。
他一脸愕然,指着自己的脸,双眼猩红地将我逼到角落。
苦苦哀求我:
「小笙,求你回来好不好?我愿意当小舅舅的替身。」
我和沈木里订婚的前一天,他的白月光杜若薇回国了。
他开车去接机,结果半路不小心出了车祸。
医院打电话通知家属,我来不及请假,急匆匆拎着保温桶和鲜花就过去了。
一进门,就看见一对鸳鸯在你侬我侬。
沈木里转头看见我,立马不耐烦地皱眉:「你怎么来了?」
我深吸一口气,在杜若薇看戏的眼神下,走过去想摸摸他的额头。
就像过去一直做的那样。
他一把将我的手打开,指着我的鼻子怒道:「你不过是若薇的替身,现在她回来了,认清你自己的身份。」
如此地不可一世,就像四年前那样。
医生说他失忆了,看来是真的。
我不以为意地笑笑,揉了揉发红的手背:「妈说,我们明天的订婚……」
他愣了一下,随即嫌弃道:「取消。」
我点点头,不再打扰他们,出门就将手里的东西送给了保洁,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果然,替身就是替身。
如今正主回来了,还要替身何用。
我第一次见到沈木里,是在大一军训。
那时他是学生会主席,穿着白色的衬衫,站在台上发言。
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从那之后,我便记住了他。
每次傍晚去图书馆时,我总要绕路篮球场那边,然后不自觉地停下来。
在拥挤的人群中,贪婪地寻找他的身影。
这时有人会故意大声笑道:「沈哥,那个女生又来看你了。」
但我的目光,从来只敢匆匆在他脸上停留几秒,便仓皇逃开。
忍不住打听了他的课表,选了和他一起的课。
课上还是忍不住偷看他,自告奋勇地帮他占座,抄笔记,写作业,为他逃课打掩护。
他生病了,半夜冒雨买药送到他宿舍。
他要吃什么,无论是食堂还是外店,只要微信上滴一声,我都会给他买来,他打开的时候还是热气腾腾的。
包括他室友的快递。
他和杜若薇暧昧期吵架了,我辛苦从中帮忙搭线牵桥,让他们重归于好。
久而久之,学校里都在疯传,有个大一学妹,脸都不要了,要死要活地喜欢上了校草兼学生会主席——沈木里。
所有人都说我是舔狗,还有人送我外号舔佬——舔狗中的大佬。
男生们羡慕沈木里,但不妨碍他们嘲笑我。
可我都不在乎,只想让沈木里多冲我笑笑。
连杜若薇都说,她好感动,如果不是沈木里喜欢她,她一定会撮合我们俩。
她比沈木里大两届,和他暧昧了一年,毕业时却和另一个男生在一起了,两人一起去了国外读研。
沈木里知道的时候,这对情侣已经在机场了,他疯了一样跑出学校去拦出租车。
被撞断了一条腿。
后来,他的家人为他办理了休学。
那天我见到了他的母亲,很美丽的一个女人。
血缘关系真的很奇妙,他们长得多像啊,像得让我忍不住想哭。
听说沈木里因为断了腿,在家里不吃不喝,到处乱发脾气,护工都被撵走了几个。
我主动找到他妈妈花姨,表示自己想要去照顾他。
照顾病人是很辛苦的,尤其是一个本来脾气就很坏的。
沈木里总是故意打翻饭碗,弄得一地狼藉,再恶劣地冲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