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员工“神通广大”套走中行湖南分行逾6亿利益捆绑体最终却因一件事不欢而散
时间:2019-11-14 21:55:5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每经记者:李玉雯 每经编辑:易启江
一家民营企业,授信额度从1.2亿一口气飙升至3.2亿,仅用时三天便得到了银行审核批复同意。如此“坐火箭”般的授信审批背后,是一张牵涉多人的纷杂利益网络。
近期,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刑事裁定书显示,中行湖南省分行前员工黄勇为获得高额提成,充当起银行与企业之间的中介人角色,在银行内部人员的“关照”下,黄勇通过虚增企业财务数据、代为银行工作人员编造《授信调查报告》及行贿等手段,协助三家企业从老东家套取资金6.52亿元。截止案发时止,仍尚存逾期本金超过4亿元。
竟能肆意修改应由银行人员出具的《授信调查报告》
一场饭局,黄勇结识了湖南金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劳某。受其邀请,黄勇出任金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维护金沐公司在中行的原有贷款及新增贷款工作。两人约定新增贷款1亿元提成2.5%,1亿元以上提成2%,次年维持新增贷款提成1%作为报酬。
为了使金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湖南金酉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酉公司”)、湖南德奕鸿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奕鸿公司”)(注:实际控制人均为劳某)在中行顺利获取授信额度,黄勇找到时任中行湖南省分行国际结算部总经理周某,请求周某对上述三家公司授信审批时予以关照,并将其与劳某协议的内容告知了周某,承诺会从提成中分一份送给周某作为感谢,周某表示同意。
此外,在对企业授信进行评估时,财务数据是必不可少的要素。为了能使金沐公司在中行授信贷款评级中达到A级以上,黄勇多次“亲力亲为”对公司经营、盈利等数据进行修改。
据金沐公司财务人员证言,2013年1月,黄勇向其索要了2012年资产负债表,过了两天黄勇将他修改过的公司资产负债表给了其,要其根据修改的数据制作资产负债表及利润分配表,其发现黄勇对公司主营收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数额都进行了修改(增大数据)。
尽管公司财务状况不符合增加大额授信的申请条件,但黄勇却能“神通广大”地对本应由银行人员出具的《授信调查报告》进行肆意修改。
据原金沐公司行政助理证言,2013年8月,黄勇要其将一份《授信调查报告》打印出来交给他,黄勇在《授信调查报告》上做了大量修改后,要其按他修改的内容在电脑上进行修改。修改几次后,黄勇要其将《授信调查报告》以邮件的方式发给了劳某的秘书,让对方将《授信调查报告》交给劳某看。
授信额度提升2个亿 3天就通过审核
2013年6月,黄勇和劳某两人找到了时任中行平和堂支行行长的李某,提出给金沐公司增加2亿的授信,李某担心批不下来,而黄勇要其负责往上报就行,意思是省行那里的审批环节他可以摆平。
尽管心有疑虑,但结果是上报蔡锷支行后3天省行就审核批复同意。“真是快得不合理,以前至少是一个月以上,何况还是这么大的金额”,在李某看来,黄勇要求提高额度不符合常理,银行给民营企业3.2亿的授信额度太高,风险太大。金沐公司2011年是9800万元的授信额度,2012年增加到1.2亿,2013年就增加到3.2亿,跨度太大,没有一个递增过程。另外该公司是做贸易的企业,缺少有效的抵押物,控风险能力偏弱,而且当时市场经济也不景气。
类似的是,金酉公司从6000万增加到1.1亿的授信额度,省行十多天就批了;德奕鸿公司也获得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实际上,在这些授信环节中,时任中行湖南省分行国际结算部总经理周某是一名关键性人物,没有他的同意就不可能申请到或增加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在上述几项授信额度审批中,黄勇均找过周某,提出要其按申请的额度审批,并请和国际结算部的相关人员打招呼尽快审核。为请求周某在审批时予以关照,黄勇先后多次送给周某共计29万元现金。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拆东墙补西墙 利益捆绑体不欢而散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因利益联系愈发紧密的三人,终究还是因利不欢而散。
2014年,周某、黄勇让劳某借3000万元给一家公司还银行贷款,否则整个湖南的“融货达”业务(注:该业务系贸易融资,劳某实际控制的金沐、金酉公司也获得“融货达”的融资)都会出问题。于是,劳某将其实际控制的德奕鸿公司提供给黄勇使用,以德奕鸿公司的名义从银行申请到贷款,并在黄勇的劝说下帮助上述公司首次还贷3000万元。
此后,黄勇等人多次要求其再为该公司还上第二笔3000万,不然会影响整个湖南的“融货达”产品,就会影响到周某,金沐、金酉公司的“融货达”融资也会受牵连。而劳某不愿拿自己的钱去填这一窟窿,周某便威胁其会压缩金沐、金酉公司的融资额度和周期。
果然,劳某没有帮还3000万元后,在周某的操控下中行湖南省分行开始压缩给金沐、金酉、德奕鸿公司的融资额度和周期,直到2014年11月份,其资金链断裂。
2016年9月,黄勇被刑事拘留,周某、劳某也被另案处理。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黄勇骗取金融票证罪、行贿罪一案,于2018年12月6日作出刑事判决,两罪并罚判处黄勇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赃款购买的房产依法处理后返还中行长沙市蔡锷支行。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