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大连13岁少年杀女案为何未成年人低龄化犯罪频发?
时间:2019-10-28 12:45:13 热度:37.1℃ 作者:网络
文/武杰律师
近日,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因施害人蔡某某未满14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此事引爆舆论热议。
未成年人低龄化犯罪,的确到了需要引起社会及法律充分重视的地步。
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嫌疑人3.67万人,起诉4.48万人。2019年共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就有88件,未成年人犯罪人数130人。
而这个数据,只是2019年上半年的数据。
未成年人低龄化犯罪频发,其原因是是多方面的,但个人认为,至少包含以下几方面:
1.观念
这里说的观念,是关于生孩子、养孩子、教孩子的观念。直到今天,许多人对孩子的观念还停留在管生不管养、管养不管教的阶段。
这样的观念,无疑为未成年人犯罪埋了最初也是最深的隐患。
2.家庭
这个观点之前已经提过了,未来还将继续提。家庭环境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无疑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愿意,去翻阅那些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会发现,其中大部分,在家庭方面,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出淤泥而不染,连智力健全的成年人尚且无法做到,何况是孩子?
3.教育
这里说的教育,不仅仅是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而是涵盖父母、家庭、学校、社会各个方面的教育。
因为一个孩子的成长,这些方面的教育,都是不可或缺的。
而现在,许多父母把教育的职责一味推给学校、推给教师;而学校教育,又一味地夸大知识、考试、成绩,却往往忽略了最为重要的人格教育;而社会,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干预措施,更是少之又少。
教育的问题,一定是造成未成年人犯罪频发的重要原因。
4.司法
每一次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引爆舆论,几乎所有人都会攻击司法制度,攻击未成年人保护法,攻击14周岁的刑事责任年龄。
不是没有道理。
法律确实有滞后性,也有缺陷。因此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完善进步。
在未成年人犯罪防治领域,我国司法至少可以从以下几点作出调整:第一,适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第二,引进针对未成年犯的“恶意补足年龄制度”;第三,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司法干预和矫正制度。
当然,一味强调刑法的惩处,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一个人犯罪,惩罚一个,在没有观念、家庭、教育等方面的配套预防的情况下,很快会有下一个,下下个......
毕竟,司法往往只能充当最后一道防线。
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治理,是一个宏大和艰难的课题,是一个社会整体的问题。它的解决,不在一朝一夕。
但是,我们由衷希望,它有朝一日,终被解决。
声明:本文为原创作品,作者系知名法律博主“易辩-广州-武杰”,转载请注明来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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