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这个人“戏精”上身!感觉已经到达了巅峰

时间:2019-10-29 14:40:48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临沂这个人“戏精”上身!感觉已经到达了巅峰

面对危险与困难

我们第一时间都会想到什么呢?

“找!警!察!蜀!黍!”

没错!

然而,

没有想到吧,

你以为你遇到了“守护神”,

殊不知那恰恰是害人的“骗子”!

当今社会,

骗子的手段不断“更新换代”,

总有那么一些人,

靠着自己浮夸的“演技”,

试图冒充人民警察,

去挑战公众的智商,

抹黑警察的形象。

经过一年多的寻踪觅迹、缜密侦查,

莒南警方

近日成功将冒充警察

在社会上招摇撞骗的犯罪嫌疑人

房某龙

抓获归案

案情回顾

火车站偶遇“徐警官”

事情还得从两年多前受骗妇女徐某某一次乘车搭讪说起。2016年11月中旬的一天,莒南县涝坡镇某村61岁的村妇徐某某在临沂火车站乘坐火车回莒南时,与一身着警服、自称叫“徐勤生”的男子相识。在攀谈中,该男子与徐某某论起了老乡,声称自己在“交警队”上班。徐某某见对方是个警察,说话又很热情,便试探着询问他能管自己的“冤屈”不?原来,徐某某曾因一些纠纷被本村的一名村民打过,此时正感到“有苦无处诉”。“公安就是专抓坏人的,咋个不能管?”不待徐某某将冤屈诉完,“徐勤生”便连声应承道,“巧了,今天正好不忙,我现在就跟你一起到你家了解一下情况!

听到眼前的这个警察能将自己的“仇人”抓去,徐某某喜不自胜,当即听从男子的建议,退掉了火车票,与男子一起坐上了去莒南的客车。当天晚上,徐某某一家热情招待了这位热心肠的“警服哥”。饭桌上,男子称自己在交警部门负责,平时认识很多市里的大领导,无论啥事找他准没问题。饭后,徐某荣还给了对方700多元钱,另加30斤花生油、一袋花生和白菜等农特产品。此时,徐某某对“徐勤生”的领导身份和办事能力已深信不疑!

招摇撞骗理由多

过了十多天,“徐勤生”给徐某某打电话声称找领导办事需要花钱疏通关系。闻此,徐某某赶紧坐车去了临沂,在某商厦附近见到了对方,随后两人一起到附近一家银行,徐某某从ATM机取出2000元钱交给了对方。之后,“徐勤生”让徐某荣在家等候“好消息”。

徐某某婆婆家的房子一直没有办下证来,闻听儿媳妇结交了“公安局大官,徐某某的婆婆便让儿媳妇求对方帮忙给办房产证。见婆婆有求,徐某某便又打电话给“徐勤生”,在得到对方称“完全可以”的答复后,徐某某便带着1100元钱去了县城。在县城南环路约定的地方见面后,徐某某将钱给了“徐勤生”,并请对方吃了饭,然后一起到了县国土局,“徐勤生”让徐某某在院外等候。可等“徐勤生”上去不一会他便下来后说要找的人出差在外不在单位,他让徐某某先回家慢慢等消息。

徐某某这一等就是一年多的时间,眼看着自己求托的两件事都没有办成,她开始怀疑“徐勤生”是不是在“忽悠”自己。一番思索后,徐某某决定向对方要钱。可令她难以接受的是,“徐勤生”总是推三阻四就是不退钱。2018年2月7日,忍无可忍的徐某某向当地派出所报了案。

虚荣心作祟,铤而走险

接到报案后,莒南县公安局涝坡派出所立即对该案展开侦查。历经一年多的侦查,2019年10月4日 ,莒南警方将居无定所、骗吃骗喝的“徐勤生”缉拿归案。

原来,“徐勤生”根本就不是警察,他的真名叫房某龙,男,51岁,郯城人,无业。2011年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其本人曾有过四次离婚的经历,他的历任妻子都是嫌其整天四处游荡、无所事事不能挣钱养家。四次失败的婚姻让房某龙感觉到自己应该干点事情,不能再让人瞧不起,可自己没知识没手艺,干点啥呢?冒充警察不错!一身警服穿在身不仅威武撑面子,还能招摇撞骗坑点钱花!于是房某龙通过非法渠道买来了警服及警衔。

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房某龙声称自己在某交警大队工作,并在其同学微信群中专门发了自己穿着警服的照片来炫耀。就在10月4日被抓获时,办案民警从其随身携带的电话本里发现有近千名所谓“政府部门及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联系电话,并附有照片说明。可是面对民警的讯问,房某龙说,这些都是他为了装门面专门从网上搜来忽悠人的!

据调查,自2016年11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房某龙身穿警服冒充人民警察以各种名义骗取徐某某、王某等人财物4000余元。目前房某龙已被莒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为何冒充警察诈骗的人层出不穷?有人是为了更加隐蔽地实施犯罪,有人是因“无知者无畏”的心理、一时兴起控制不住玩心,而有人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实现自己的“制服梦”......

醒醒吧,

不知法的你们还活在“角色扮演”的荒唐美梦里!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

如何辨别“真假警察”?

方法一:看人民警察证

警察证正面印有持证人的照片、姓名、所在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背面有持证人姓名、性别、血型、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和有效期等,且卡上有多重防伪镭射图案。

真警察证警徽呈立体整体突出,颜色鲜亮;字体与身份证字体一样,颜色浓重;在警察证的表面有肉眼可见的光变图案,是最常用也最容易被我们普通人鉴别出来的。

警方提醒:民警办案都是面对面的,不可能通过QQ、微信、电话做笔录,如果遇到请立即报警。

方法二:看警服

警服必须有警衔、警号、胸徽、臂章4种警用标志。

肩章上有警衔,一个弯杠是学警,二个弯杠是见习警员,警员由四角星花组成,警司由一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警督由二道银色横杠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警监由一枚银色橄榄枝和银色四角星花组成;从臂章上可以看到上面明确写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胸徽上面印有公安的英文,并且上方有其所属机构;警号则是对于老百姓来说最直观,也最为重要认定的内容。每个警察的编号都不同,如果无法确定眼前警察真假可以直接拨打110根据对方警号进行查询。

当遇到类似情况时,我们务必要注意分辨事情的真假,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如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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