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不愿花10分钟等代驾结果被拘留5日
时间:2019-11-07 11:29:11 热度:37.1℃ 作者:网络
原标题:男子酒后不愿花10分钟等代驾 结果被拘留5日
10月29日晚,江北区一名中年男子酒后因为不愿意花十几分钟等代驾,自己驾车上路被江北警方查获。
驾驶员刘某当晚与朋友在江北区建新西路某餐厅饮酒,至晚上8点多结束准备回家,刘某使用手机联系了代驾服务,代驾称距离有点远,需要十几分钟才能到达。刘某先是等了几分钟,心中着急,于是侥幸心理作祟,便把代驾服务取消了,自己驾驶车辆,摇摇晃晃地上路了,行驶至李家坪立交附近时被江北交巡警渝澳大队民警查获。
当日晚间,江北交巡警正在李家坪立交附近开展酒驾违法行为整治工作。21时许,民警拦停一辆灰色丰田轿车,该车驾驶员为一名中年男性,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初步检测显示驾驶员呼气中含有酒精,进一步酒精呼气测试显示结果为14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询问该男子刘某是否知道酒后驾车违法,刘某此时懊悔不已,称自己不但知道,而且以前还被查处过,只是今天没等到代驾,酒后头脑不清醒,一时冲动又开了车。
民警将刘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并将其约束至酒醒,刘某因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11月5日,刘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其当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3.9mg/100ml。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等待刘某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