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小区流浪狗咬伤,业主多方投诉无果。律师答疑——物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时间:2019-11-11 14:43:52 热度:37.1℃ 作者:网络
龙腾南阳讯 官庄工区油田大庆小区业主李 女 士 反 映 ,10 月 27 日下午 5 时左右,她在小区院子里遛狗时,突然 被一只流浪狗袭击,李女士和自家的狗都被流浪狗咬伤。 后来得知这只流浪狗3 个月前进入小区, 一直被小区 46 号楼的胡女士投养。 李女士认为自己被胡女士投养的流浪 狗咬伤,希望给出医药费赔偿和合理说法。
李女士告诉记者 ,3 个月前, 流浪狗进入小区,胡女士出于好心给流浪狗在楼洞口的灌木丛中用防水布搭制了简易 的狗窝, 并定时投喂狗食,流浪狗还产下了 3 只狗崽。 谁知当天,流浪狗突然袭击了遛狗的自己, 并咬伤了自己和自家小狗。 李女士找居委会协调,胡女士却不承认投养的事实。 胡女士说:“我这 是献爱心,做好事,还是我不对了? ”物业和居委会说帮忙协调,到现在回复说没办法,公安部门说不归他们管,城管部门需要物业打报告。 投诉无门,李女士很气愤。 记者看到李女士被狗咬的伤口已开始结痂, 被袭击后,打狂犬疫苗已经花费了 715 元医药费。
记者随后联系到了油田大庆小区的物业。 物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之后, 物业也很重视此事, 随即在小区悬挂了宣传条幅,并联系好收养流浪狗的人士,不过,由于小区是开放小区,收狗人士来了 3 次都没有捉到流浪狗, 现在狗已经挪窝。对此解释,李女士并不买账:“收狗的人水平太差, 抓了 3 次都没抓到, 现在狗还在小区周围游荡。 ”
南阳市昊宏律师事务所律师国庆表示,根据此情况,胡女士和物业都有一定的责任。 依据相关规定, 业主缴纳物业 费,和物业签订有服务合同,物业未能履行合同约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物业主张咬人的狗非流浪狗, 应提交证据证实,待养狗人明确后,物业可依法向养狗人追偿。
南阳报业传媒集团记者 张戡